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关于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作者:科技处

各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4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通知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课题申报要求进行组织申报。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受理申报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专项”)。

2.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重要方向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 1 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选题。

3. 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9 5 31 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4 5 31 日后出生)。

4.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 35 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 20 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 8 万元、青年项目 5 万元。港澳台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 8 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 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 5 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2-3 年。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 2024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 2024 5 31 日之前)。(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 60%。(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7.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以学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 4 份,《活页》4 份,汇总表1 份。 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568343464@qq.com)。

8.由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学校截止时间2024 5 13 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袁碧霞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附件: 关于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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