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关申报2023年度文华学院学校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作者:科技处

关于申报2023年度文华学院

学校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根据《文华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7〕1号)的相关规定、《文华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7〕2号)、《文华学院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7〕3号)文件精神,以及《文华学院科研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文华学院科研团队建设计划任务书》,结合我校现阶段科研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启动学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基地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科研项目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文华学院学校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博士基金项目、学校重点项目、学校一般项目和科研服务教学专项。学校重点项目理工科资助1.5万,文科资助1万,学校一般项目理工科资助0.8万,文科资助0.5万。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1.博士基金以2022年、2023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当年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的教师为资助对象,为其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提供前期启动支持。

2.学校基金项目用于支持我校教师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活动,增加科研积累,增强科技人才、科技项目储备和发展后劲,提升参与省部级和国家科技项目竞争的实力,其中学校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基金申报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与同类研究重复,或立论依据明显不足,实验研究方案不具体、不可行;

2)申请者用已获得过校内外其他资助的科研项目申报;

3)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的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题;

4)申请者有未完成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研究任务的记录;

5)申请者已获得2次学校资助项目(不包含博士基金)。

4.每个申请者每年限申请1项。

(二)学校科研项目结题标准:

1.出版1本专著

2.发表1篇核心以上论文

3.授权1项发明专利

4.横向课题文科到账20万,理工科到账50万

5.校级项目申请获批厅级以上项目

6.发表2篇知网收录论文

7.授权1项软著或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1项外观设计专利

8.被采纳或被批示的咨询报告1篇

一般项目至少完成第1项到第5项的1项

重点项目至少完成2项,其中必须包含第1项到第5项的1项。

二、学校科研基地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所从事的研究具有突出特色和较好基础;

3.在所从事的学术研究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稳定的学术研究梯队;

4.在该方向上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支撑,并有继续争取到科研项目和研究经费的潜能;

5.拥有支持科研工作所需要的用房、设备和图书资料;

6.鼓励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基地主任任职条件:

1.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基地主任由依托学部(部门)推荐,学校聘任,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

(三)科研基地建设期任务:

科研基地建设期5年,通过科研基地建设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传承文明,发挥基地特色优势;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术交流,加强资料和信息建设。

1.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基地

建设期内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获批1项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或获批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或湖北省自科(社科)基金项目;

(2)出版3部学术专著,或发表10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或授权3项发明专利;

(3)召开一定规模的学术研讨会3-5场。

建设期内必须完成以下任务中的2

(4)年度到账横向经费20万元以上;或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0万元以上;

(5)成立1-2个研究所或科技开发公司;

(6)培养3-4名副教授或1-2名教授;

(7)获学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老师奖励不少于5人次;

2.以应用开发为主的科研基地

年度横向到账科研经费200万元以上。

3.综合类的科研基地

建设期内必须完成以下任务中的3项

(1)获批1项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或获批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或湖北省自科(社科)基金项目;

(2)出版3部学术专著,或发表10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或授权3项发明专利;

(3)召开一定规模的学术研讨会3-5场。

(4)年度横向到账科研经费100万元以上。

建设期内必须完成以下任务中的2

(5)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0万元以上;

(6)成立1-2个研究所或科技开发公司;

(7)培养3-4名副教授或1-2名教授;

8获学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老师奖励不少于5人次

三、学校创新团队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依托学部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保持一致,力求对所在学科、专业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能够强有力地推动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建设。

  2.鼓励跨学部、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参加我校组建的学术团队。

  3.团队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应有60%的成员为50岁以下的中青年研究骨干。

  4.团队的研究方向应为我校发展的重点建设学科领域,研究重点聚焦于当前科技创新或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

(二)团队负责人条件:

团队负责人一般应由我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同时,必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文科5万元);

2.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国家专利授权;

3.人文社科类团队负责人近三年内独立出版过至少1部学术专著,或在E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

4.理工类团队负责人近五年来在D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期任务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期5年,建设期内必须完成以下任务(1-4项的任意3,或第5项):

1.校外科研到经费 10 万元(文科 5 万元)以上;科技成果推广或转让10万元以上;

2.获批2项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4项厅级科研项目;

3.出版2部专著,或发表核心以上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2项,或其他专利6项;

4.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成果被省级领导批示或省级部门采纳1项;

5.年度到账横向科研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报《文华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文华学院科研基地申请书》;《文华学院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2.各单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及前期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单位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并盖章;同时,请各单位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初评排序后报送科技处。

3.各单位将《文华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文华学院科研基地申请书》《文华学院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及支撑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份,排序并加盖学部公章),集中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箱:568343464@qq.com;

4.科技处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申请书》报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经学校批准后,发文予以公布立项。

五、注意事项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取 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本次课题以学部(部门)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袁碧霞     话:027-87582661





附件:1.文华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文华学院科研基地申请书

3.文华学院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4.文华学院科研服务教学专项课题申请书

5.文华学院2023年学校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