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作者:科技处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3 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通知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课题申报要求进 行组织申报。相关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 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2.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 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 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 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 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 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 填“自选课题”)。

 3.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 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 2023 7 1 日起至 7 10 止。

 4.因限额申报,学校需组织预审择优上报。请于 2023 6 20 前以学部为单位,向科技处递交纸质申请评审书、活页及汇总表各 1 份。学校统一评审且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实行网上申报,请勿逾期。

联系人:马燃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3 5 1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及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 2023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 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 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和引领加快构 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经 研究,定于 2023 5 15 日至 7 10 日,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 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 题组织申报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 5 12



附件 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一、教育综合类

1.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研究

2.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

3.教育数字化赋能教育的路径及策略研究

4.教育科技人才衔接贯通机制研究

5.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6.湖北教育强省建设的指标体系和推进策略研究

7.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的内涵及策略研究

8.服务湖北先行区建设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研究

9.推动书香校园建设研究

10.共同富裕战略下乡村教育发展研究

二、基础教育类

11.新时代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路径和策略研究

12.湖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法与路径研究

13.湖北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法与路径研究

14.新时代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和质量提升策略研究

15.县域义务教育教联体的治理模式及保障机制研究

16.加快湖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研究

17.中小学开展科学教育的现实困境及破解策略研究

18.“五育融合与人的全面发展研究

1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核心素养培育研究

20.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设计与实践研究

21.“双减后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路径研究

22.素养导向下中高考改革研究

23.湖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研究

24.适应乡村学校的数字化教学模式研究

三、职业教育类

25.湖北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研究

26.构建湖北省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研究

27.未来技术学院、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研究

28.乡村振兴战略下县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研究

29.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研究

30.职业教育区域产教联合体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研究

31.职业教育融通融合融汇的发展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

32.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提升研究

33.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34.拓展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通道研究

35.创新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研究

36.服务于终身教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37.数字时代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研究

38.湖北省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路径研究

四、高等教育类

39.本科新四科建设研究

40.本科高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优化路径研究

41.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的路径及策略研究

42.完善和发展人才自主培养新范式研究

43.湖北高教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研究

44.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省域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45.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状及对策研究

46.地方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研究

47.高校有组织科研的方法和路径研究

48.湖北省属高校师范类专业改革发展路径研究

49.信息赋能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的方法与路径研究

五、其他类

50.湖北名师工作室绩效考核标准及体系研究

51.提升教师教育数字化转型能力研究

52.严格规范的政策背景下民办教育的出路及策略研究



附件 2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一、2023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 150 项,一般课题 600 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和专项课题另行组 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 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 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 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 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 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 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 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 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 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 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 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 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教育部 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 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 http://www.hbies.cn/。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 评审的程序进行。 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 (单位)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 递交;市(州)及所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 研机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课题申请·评审 书》由市(州)教育规划办受理并统一网上提交。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 原则上不少于 1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 般为 2-3 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1-2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 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 3 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 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收回相应经费。课题单 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 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 公办本科院校限报 12 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 高专院校限报 10 项,每县(市、区)限报 9 项,直属单位 适当申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 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 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 报质量。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 2023 7 1 日起至 7 10 日止。请各市州教科规划办、高等 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 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 传到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相关纸质材料 1 份(含活页)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时间为 7 9 日至 7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325765

联系人:黄红梅;

电子邮箱:452226068@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青年路 56 号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