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3 年度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第一批竞争类
)
申报工作已
经开始(申报通知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
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
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
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
请老师们
提前联系科技处进行诚信承诺书签章和申报书封面盖章
)。
2.请各学部负责人认真组织遴选审查,统一上交纸质材料(申报
书 1 份)至科技处(行政楼 A107)审查后,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截
止
2023 年 2 月 26 日 17:30
。请勿逾期。
联系人: 袁碧霞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
(第一批竞争类)的通知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3 年 2 月 17 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
研究项目(第一批竞争类)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
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省软科学计划主要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
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全省重大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县域科技创新发展
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着力推进建立常态化科技创新决策调
研机制,培育稳定一批高水平软科学研究团队,加快产出一批高质量
软科学研究成果,为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
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撑。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 年度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第一批竞争类)分为重点项目
和面上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主要服务全省重大科技决策调研需求,采取前资助加后补助支持
方式。前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 5 万元/项,后补助经费及额度根据验
收情况、成果质量确定。项目实施期为 2023 年 3-9 月。
(二)面上项目
主要服务全省县域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调研需求,采取后补助支持
方式,优先支持地方有配套经费的研究项目。根据验收情况择优给予
后补助经费支持,其中调研成果直接支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出台的优
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 5 万元/项。项目实施期为 2023 年 3-8 月。
二、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应
具备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团队和基础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
高)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
研究,已取得较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
3.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 8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含副
高)人员比率不低于 40%;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满足有关限项申报规定。
(二)面上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应
具备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团队和基础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
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已取得较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
3.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 6 人;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满足有关限项申报规定。
三、限项申报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 1 项省软科学研究项
目。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 1 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
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软科学项目。以往年
度验收未通过或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项目已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
件的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
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
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
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
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四、研究要求
(一)重点项目
1.项目实施期为 6 个月,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向省科技厅提交一
份专题决策咨询报告(
5000 字左右)和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 5 万
字)。
2.项目实施期内,保持与省科技厅的沟通衔接;根据项目研究需
求,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
3.项目实施期内,至少有 1 份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科技厅采用。
(二)面上项目
1.项目实施期为 6 个月,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向省科技厅提交决
策咨询报告(
5000 字左右)和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 3 万字)。
2.项目实施期内,保持与市州县科技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项目
研究需求,接受市州县科技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
3.项目实施期内,至少有 1 份决策咨询报告被市州县科技部门采
用。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
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
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将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
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以 PDF 文件格式上传。新用户注
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项目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6 日 17:30,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推荐。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
扩权县(市、区)科技(经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
高校院所及部分中央在汉单位、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
荐。各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查,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
清单后,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彩色扫描件上
传,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软科学资助。
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 3
-5 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
回资助经费。
依托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
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做好科研
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审查。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
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
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
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
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学术不端行为记入省
软科学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七、联系方式
1.受理处室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冯星星 027-87135885
2.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
87265789、87265608
附件:1.2023 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重点项目(第一批竞争
类)申报指南
2.2023 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4.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
5.2023 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模板)
湖北省科技厅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