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关于文华学院 2022 年度科研项目中检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作者: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
《文华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7〕1 号)文件
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对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检查和总结科研项目阶段性
成果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经费开支明细情况,检查和监督科研
项目财务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范围
   1.中期检查对象: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至少完成第一阶段研
究工作的科研项目,必须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原则上 2020 年立项的
项目参加中检。
   2.结题验收对象:2019 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项的各级各类科技项
目将列入此次结题验收。如不能按时参加,请项目负责人提前提交《科
技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项目进展报告”),办理延期结题手
续;若 2020 年立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也可申请结题。
   三、方式及安排
   1.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1
份,并附中期成果复印件 1 份,由学部审核后一并报科技处审核存档。

   2.结题验收:学校科研项目(包含博士基金)由科技处提请学

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另行通知。

   其他项目由学部分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及材料报
科技处审核存档。答辩时间、地点由各学部自行确定,各项目负责人
请提前做好 PPT,按照学部要求参加答辩。
   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
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3)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

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

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4)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成册。
(5)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完成。
参加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等制作 PPT 进行陈述,专
家组(一般不少 5 人)针对项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答辩汇报提纲

 (1)项目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创新点等);

 (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原计划有无修改并说明原因;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24 日
以学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及中检结题汇总表。
   2.请各学部按照《文华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项
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单位的中检和结题工作,对项目负
责人提供的报告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
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凡项目提交材料
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科技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及各类项目结题相关表格请从学校科研 QQ 群下载。
   联系人: 袁碧霞
   电话:027-87582661
附件: 1.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指南
      2.文华学院 2022 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结题明细表 附件:


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指南

一、文华学院科研基金项目:
1.《文华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注:本人手写签字);
2.参照项目申请书预期研究成果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研究报告、
论文等成果复印件);
3.材料 (装订成册,一式 1 份) 装订顺序:封面、目录、文华学
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报告;相关附件(项目申请书、
中期检查报告、论文等成果复印件和其他材料等);
4.将上述材料报学部审查,学部主任签字后上交学院科技处,同
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科技成果”。
二、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
项审批书》(其中“四、最终成果简介”用 B5 纸打印一份,附结项
审批书中);
2.参照原申请书预期研究成果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研究报告、
论文等成果复印件);
3.材料 (装订成册,一式 2 份) 装订:封面、目录、项目鉴定结
项审批书(注:本人手写签字);项目研究报告;附件(项目申请书、
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论文等成果复印件、专家评审表(不少于
5 个专家)和其他材料等;
注: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
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
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项目
成果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
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

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1、在线申请项目结项,高校科研人员登录网址:http://ust.e
21.cn/(已上线高校通用版的用户可登录 http://cst.e21.cn/),系
统填写结题报告书。(如无法登陆请联系学校科研处:027-8758266
1) (具体结项操作请在学校科研 QQ 群下载《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
务云平台项目结项-科研人员帮助文档》)
2、结题材料 (装订成册,一式 1 份) 装订顺序:封面、目录、
结题报告书(注:系统导出,本人手写签字,以活页形式附在结题材
料中);课题研究报告;专家意见表(以活页形式附在结题材料中);
附件(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论文等成果复印件和
其他材料等);
注: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
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
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项目
成果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
目”及项目编号等,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
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四、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1.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2.参照原申请书预期研究成果要求,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论文
等成果复印件等);
3.材料( 装订成册,一式 2 份 )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立项通
知书、申报评审书、成果复印件(著作只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并
交原件一份、课题研究报告、论文等);附件(开题报告、中期检查
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表(不少于 5 个专家); 课题成果评审表单列不
装订
五、湖北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验收材料:验收申请表(系统填写生成科技报告编号)、项目
任务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验收材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且所填写
资料均需真实。 2.装订要求: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蓝色( 一式 2 份 ),书籍侧
面印立项编号、计划类别及项目名称。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验收
申请表(原件);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执行报告
及相关附件: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能反
映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利
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
资金证明、销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
论著论文等);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的有关材料。
六、百校联百县项目
1.在线申请项目结项,高校科研人员登录网址:http://ust.e2
1.cn/(已上线高校通用版的用户可登录 http://cst.e21.cn/),系统
填写结题报告书。(如无法登陆请联系学校科研处:027-87582661)
(具体结项操作请在学校科研 QQ 群下载《百校联百县结题帮助文档-
项目负责人使用》)
2、结题材料 (装订成册,一式 1 份) 装订顺序:封面、目录、
结题报告书(注:系统导出,本人手写签字,以活页形式附在结题材
料中);专家意见表(以活页形式附在结题材料中);附件(项目任
务书、论文等成果复印件和其他材料等)
七、其他省市级各部门、各协会科研项目
请各位老师在项目结束后自行准备结题相关报告书和结题材料,
报科技处审核后,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