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关于文华学院科研项目中检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作者: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

求及《文华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7〕1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

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对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检查和总结科研项目阶

段性成果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经费开支明细情况,检查和

监督科研项目财务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范围
   1.中期检查对象: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至少完成第一阶
段研究工作的科研项目,必须参加此次中期检查。
   2.结题验收对象:2018 年及之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级各
类科研项目。如不能按时参加,请项目负责人提前提交《科技项
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项目进展报告”)办理延期结题手续。
   三、方式及安排
   1.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1 份,并附中期成果复印件及原件 1 份(原件审核后归还),由
学部审核后一并报科技处审核存档。
   2.结题验收:学校科研项目(不含博士基金)由科技处提

请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另行通知。其他项目

由学部分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及材料报科技处审

核存档。答辩时间、地点由各学部自行确定,各项目负责人请提

前做好 PPT,按照学部要求参加答辩。

   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
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3)结题成果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
 (4)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
文、 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
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
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5)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成册。
 (6)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完
成。参加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等制作 PPT 进行
陈述,专家组(一般不少 5 人)针对项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答辩汇报提纲

  (1)项目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创新点等);

  (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原计划有无修改并说明原因;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20 日。
   2.请各学部按照《文华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和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单位的中检和结题工作,
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报告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
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凡项目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科技项目延期结题申请
表》 及各类项目结题相关表格请从科研群或科技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 袁碧霞

   电话:027-8758266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