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
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公告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
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
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
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国
家社科基金 26 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
申报。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 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 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
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 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
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 30%以上。
3.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 35 岁以下(1986 年 4 月
28 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
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
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
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2)属于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
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 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一式 7 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 7 套(如申报书稿超过 60 万字,需另外报送 7 份成果
概要,含 2 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
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
附修改说明(2 份);
(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
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1357036827@qq.com。
四、申报时间安排
因需审核签章后提交上报省社科院汇总,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交至科技处,请勿逾期。
联系人:龚 媛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