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6 作者:科技处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公告
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 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
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
申报 2021 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
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
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
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
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2. 申报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 7 份,A3 纸,双面打印,中
缝装订),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357036827@qq.com;
 (2)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
请人可根据《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
1)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
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
间一般为 2 年。
 (3)通知申报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因需提前一周上交至省社科管理部门审核
及汇总,我校截止时间是 5 月 18 日,逾期不候。
联系人:龚媛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附件: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 年 4 月 6 日

附件:

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
究专项申报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就做好 2021 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
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构建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
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着力解决
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
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
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
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
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军队院校政治教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 35 万元,一般项目每项
资助 2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
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
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
申报 2021 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
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
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
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
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请人申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方面的项目,须有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中
小学教学名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 6
月 16 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
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各一式 6 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申
请书》光盘、申报材料汇总表报送至我办,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办,邮箱:
yj@nopss.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申请人下载《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见附
件 2)和《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
件 3),用计算机填写。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 6 份)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
署意见并盖章。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管理部门受理本地区普通高校、党校(行政
学院)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校的课题申报,中央党
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中国社
科院大学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管理部门受理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
受理个人申报。
  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
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
意见,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请人
可根据《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 1)
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
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
一般为 2 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
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
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
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
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
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附件:
1.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 日
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1/0401/c431029-320672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