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作者:科技处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公告见附
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拟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
若干,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作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
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 1 项课题立项。
  二、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
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
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
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
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
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
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
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
(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
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
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
年龄均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4 月 9 日之后出生)。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
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
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

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
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 2021 年 4

月 9 日之前的,或在 4 月 9 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

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

学规划课题。(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

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5)
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
同。(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
《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
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
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
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
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9)凡以全国教育
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
资助字样。
   五、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
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材料从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

载)包括:

  (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 7 份;其他类

别课题《申请书》一式 3 份,《活页》6 份。申报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4 月 9 日,因限额申报,目前省上级部门未确定我校限报名额,

校教师申报截至时间暂定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龚媛
   联系电话:87582661;18186140215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