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已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
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
家参加本次投标;(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
究成果。
2. 申报注意事项: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
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
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
得超过 5 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
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完成时间一般为 2 年。
(3)投标人可登录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
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 2 份,电
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357036827@qq.com;
(4)因需提前上交至省社科管理部门审核及汇总,我校截止时间是 12 月 24 日。
联系人:龚媛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