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7 作者:科技处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通
知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
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
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

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

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2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0、2021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

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 2022 年度申报资格。

  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
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
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我校教师申报截至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袁碧霞 龚媛
   联系电话:87582661;15872397923;18186140215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2 年 1 月 29 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2〕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
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 号),为做好
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与
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
来,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更好引领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
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要注重从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上深化研究
阐释,特别是加强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提出
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重大思想观点的研究阐释。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
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深入阐发中
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
系建设。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围绕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系全局、事关长远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聚焦全局性、战
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 3 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 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8 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

费不低于 8 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

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
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
同。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
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
(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
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
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
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4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
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
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
岗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
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
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
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0、2021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
资助的申请人,暂停 2022 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
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5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
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
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
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
285 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
目预算。
    5.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更新单
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
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传真至 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0 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
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
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
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
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下
一年度本单位申报数量作出限制。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
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传真:010-58803011;电子信
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
楼 C 区 1001 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