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公告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
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
2.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
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
说明(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联系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
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 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
关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
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
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 年,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
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
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
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
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
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
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
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
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
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 PDF 版个人简
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指南》拟于 2022 年 1 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
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6)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
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7)2022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
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
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
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
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
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各申报时间节点
1 月 15 日— —2 月 27 日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
提纲及申请书
2 月 28 日 各学部汇总提交申请书初稿纸质文档一份
3 月 7 日16:00 将会准时关闭校级审核
3 月 10 日 16:00 前,由各学部集中报送申请书纸质文档(申请书
及纸质材料一份科技处存档)
三、科技处咨询联系
联系人: 袁碧霞 龚媛
联系电话:027-87582661,15872397923,18186140215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