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作者:科技处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 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
(申报通知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
及课题指南进行组织申报。
  本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
式进行,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 年
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统一申报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 19 日,审核时间:8 月 22 日至 8 月 23 日,逾期作
放弃申报处理。
  因申报时间从暑期开始,请各学部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前统计汇总
需要报的名单报科技处。
  我校教师申报时,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
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568343464@qq.com,由学校科技处汇总后
统一报送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纸质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袁碧霞   027-87582661   1587239792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的通知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2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2022 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评审工
作方案》的安排,2022 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申报工作即日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
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
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
学科)、经济(含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等学科)、管理(含管理学、图
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
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艺术、教育(含
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专项(含“深度学习”专项、省委讲师团“理
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八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
《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 年度课题指南》的
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专项”组别的项目,须在成果名
称前标注专项名称,如“深度学习-项目名称”或“理论热点面对面-
项目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
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
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
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
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

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

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
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
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
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 年“深度学习”专项项目和省委讲
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
比照此条执行。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途径和要求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
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 19 日,审核时间:8 月 22 日至 8 月 23 日,逾期作放弃申报
处理。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

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

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

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五、具体要求
   1.由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报送通过审
核的申报成果《汇总表》1 份(《汇总表》由网上自动生成导出,须加
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须报送《汇总表》中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 1 份。(课题成果
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
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 word 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

为文档名)一并报送。

      4.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一并报送。成果

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成果
进行审查把关。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
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5.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不直接受理个
人申报。
  6.填报项目主要参与者时,须征得主要参与者本人同意。《申请
书》“申请者(签章)”处,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外,还需主要参与者
签字确认,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7.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9 月 1 日,逾期
不予受理。
  8.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
 (网址:https://hsas.csdc.info)“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
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
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请各单
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027-87304077,电子邮箱:sklxsb@126.com。
   附:1.2022 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通知
     2.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 年度课题指南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4 日
原网址:http://www.hbskw.com/p/54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