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通知
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因名额有限,学校需组织预审择优上报,我校教师根据申报指南及相
关要求填报申请书(相关附件在科技处网站和科研群文件均可下载)。学
部汇总向科技处提交纸质文档《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A4 双
面 打 印 , 一 式 1 份 ) 及 汇 总 表 1 份 , 同 时 发 送 电 子
版 至 邮 箱 :568343464@qq.com,学校评审后推荐上报项目,统一在网
上系统进行填报。
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创新群体)学校截至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6
日,面上类项目(青年、一般面上)学校截至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14 日,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碧霞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2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
新,主要支持科研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
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基础研究
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2022 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和《湖北省自
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 2022 年省基金项目的组织实
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2 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
目) 、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8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 42 周
岁以下(198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
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已承担过省杰出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 —
(二)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牵头申请人在 50 周岁以下(197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研究团队
平均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
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 1 项;项目主要参
加人员不超过 8 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
请;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三)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
37 周岁以下(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197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
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 1 次。
此外,面向湖北实验室设原创探索类项目,支持湖北实验室的优秀青年科研
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原创性强、前沿性强的基础研究。每家湖北实验室
推荐申报原创探索类项目不超过 5 项。原创探索类项目属面上类项目。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 1 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
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
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
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
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
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
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自 2022 年起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
将暂停第三年申报资格。
四、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
服务平台 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依
托单位认真审查后在线推荐本单位申请项目(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登录)。
(二)面上类项目(青年、一般面上)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2:00,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创新群体)网上申
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2:00。申报期内全天
24 小时均可申请(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
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附件 3)及相关附件(含盖章及签字页面)以 PDF
格式上传。
(三)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由各依托单位择优限额推荐。
为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储备培育,各依托单位推荐青年项目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
项目申请总数的 50%。对于推荐青年项目比例未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将相应
核减面上类项目申请数。
(四)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
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
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
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五)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
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
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
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六)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
实施期为 2 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 8 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
施期为 3 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 30 万元、50 万元。青年项目、一般面
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
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七)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
技术、学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
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五、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
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 3-5 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
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依托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
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
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 4),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申报书》首页同步上传。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在申报系统中确认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含盖章及签字页面的 PDF)并推荐,将《湖北省自然科学基
金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 5)盖章及签字扫描件于申报截止日后 2 天内发送到
电子邮箱 lihui@hbstd.gov.cn,无需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依
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
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
金申报推荐数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
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学术不端行为记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李慧
联系电话:027-87133631
电子邮箱:lihui@hbstd.gov.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 年 3 月 9 日
原网址: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203/t20220309_40331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