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公告
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申请重点项目需具
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
申报 2021 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
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
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
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
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2. 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
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方面的项目除外)。申请人可根据《2022 年度国家社科基
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 1)设计具体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
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
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为 2 年。
(2)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申报网址: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
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网络申报系统于 8 月 1 日至 8 月 18 日开放,逾
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书》2 份、《活页》1 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
订),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568343464@qq.com;
因需提前一周上交至省社科管理部门审核及汇总,我校截止时间是 8 月 10 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袁碧霞
联系电话:15872397923
附件: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2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
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
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
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
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
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
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
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
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
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军队院校政治教员。本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 20 万元,重点项
目每项资助 35 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
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
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
报 2022 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
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
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
— 2 —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
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 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
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网络申报系统于 8 月 1 日至 8 月 18 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
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
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
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
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
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管理部门受理本地区普通高校、党校(行
政学院)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校的课题申报,中央
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中国
社科院大学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管理部门受理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各省区市社科管
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规定做好申报信息审核,于 8 月 31 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
表和纸质版《申请书》(1 份)报送至我办,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yj@nopss.gov.cn,逾期不予受理。
3.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
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
并签署明确意见,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
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
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公示 7 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2022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区市社科管理
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
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如有涉密或者不宜公开的内容,请勿在互联网填写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线下报送申
报材料(申请书 1 份,活页 5 份)。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报大中
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方面的项目除外)。申请人可根据《2022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 1)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不同研究角度、
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
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
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为 2 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
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
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
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
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
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4 日
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2/0714/c431029-3247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