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工作程序
科技处的工作实行处长向主管校领导负责的工作程序。
一、凡教师和学生办理相关事务,应及时办理或予以答复;凡学部(系)、室请示的事项,应由专人收文登记,报告处长并经处长提出意见,呈主管校领导批示(或校长办公会议形成决议)后,予以答复或者办理,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直至向主管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汇报。
二、实行科技处例会制度,凡需要处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在每周星期五前,提请会议讨论。凡讨论的问题,应提出供会议决策的意见。
三、实行工作责任制,保证处内工作的协调统一性。科技处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各责任人要提出落实工作任务的计划和具体措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
四、凡学校领导下达的指示或上级部门下发的工作文件,科技处收发文件的处理,均按照学校行政文书处理规定办理。
五、凡以科技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由处长审查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六、公文起草、公文传送、科技处会议的会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直接对处长负责。
科技处工作程序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04-23 阅读次数: 86
科技处工作程序
科技处的工作实行处长向主管校领导负责的工作程序。
一、凡教师和学生办理相关事务,应及时办理或予以答复;凡学部(系)、室请示的事项,应由专人收文登记,报告处长并经处长提出意见,呈主管校领导批示(或校长办公会议形成决议)后,予以答复或者办理,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直至向主管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汇报。
二、实行科技处例会制度,凡需要处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在每周星期五前,提请会议讨论。凡讨论的问题,应提出供会议决策的意见。
三、实行工作责任制,保证处内工作的协调统一性。科技处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各责任人要提出落实工作任务的计划和具体措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
四、凡学校领导下达的指示或上级部门下发的工作文件,科技处收发文件的处理,均按照学校行政文书处理规定办理。
五、凡以科技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由处长审查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六、公文起草、公文传送、科技处会议的会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直接对处长负责。